重点为去除病因和对症治疗,如纠正低氧血症、休克、低体温及防治感染等。肾前性ARF应补足容量及改善肾灌流。此时如无充血性心力衰竭存在,可给等渗盐水20ml/kg,2小时静脉内输入,如仍无尿可静脉内给呋塞米2ml/kg,常可取得较好利尿效果。有资料报道同时应用呋塞米与多巴胺比单用一种药疗效为佳。甘露醇可增加肾髓质血流,对减轻水肿有一定疗效。肾后性ARF以解除梗阻为主。肾前及肾后性ARF如不及时处理,可致肾实质性损害。
(1)限制液体入量:
24小时入量=前一天尿量+不显性失水量+胃肠道失水量+引流量-内生水量。足月儿不显性失水30ml/(kg·d),早产儿或极低出生体重儿可高达50~70ml/(kg·d),每日称量体重,以体重不增或减少0.5%~1%为宜。
(2)纠正电解质紊乱:
①高钾血症应停用一切来源的钾摄入。无心电图改变时,轻度血钾升高(6~7mmol/L)可用聚磺苯乙烯钠。有心电图改变或血钾>7mmol/L,应给葡萄糖酸钙以拮抗钾对心肌的毒性,并同时应用碳酸氢钠。但如并发高钠血症和心力衰竭,应禁用碳酸氢钠。此外可给葡萄糖和胰岛素输入促进钾进入细胞内。以上治疗无效时考虑做透析治疗。②低钠血症多为稀释性,轻度低钠血症(血钠120~125mmol/L),通过限制液量多可纠正。血钠<120mmol/L且有症状时适当补3%氯化钠③高磷、低钙血症降低磷的摄入、补充钙剂。血钙低于8mmol/L,用10%葡萄糖酸钙静脉滴入,可同时给适量的维生素D促进钙在肠道吸收。
(3)纠正代谢性酸中毒:
pH<7.2或血清碳酸盐<15mmol/L时,应给予碳酸氢钠,5%碳酸氢钠1ml/kg可提高血碳酸氢盐1mmol/L,可先按提高2~3mmol/L给予或实际碱损失×0.3×体重(kg)计算,于3~12小时内视病情分次输入,避免矫枉过正。
(4)治疗高血压:
出现高血压主要是水潴留所致,应限制水和钠的摄入并给利尿剂。
(5)供给营养:
充足的营养可减少组织蛋白的分解和酮体的形成,而合适的热量摄入及外源性必需氨基酸的供给可促进蛋白质合成和新细胞成长,并从细胞外液摄取钾、磷。ARF时应提供167.4kJ/(kg·d)以上热量,主要以糖和脂肪形式给予。
(6)控制感染:
选用对细菌敏感而对肾脏无毒的药物
(7)对症处理:
抗惊厥,抗心力衰竭,治疗DIC等。
(8)腹膜透析:
新生儿ARF应用以上措施治疗如无效,且伴有下列情况,可给予透析:①严重的液体负荷出现心力衰竭、肺水肿。②严重代谢性酸中毒(pH35.7mmol/L(100mg/dl)者。禁忌证:腹腔炎症、出血倾向或低灌流者。
(9)持续动静脉血液滤过(CAVH):
新生儿ARF出现容量过多性心力衰竭、肺水肿、高血钾、严重尿毒症经上述治疗无效者,有条件时可进行CAVH治疗。此法为用一高超滤系数膜片通过血管内插管移除体内过多的水分,对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均有较好疗效。
治疗原则是掌握好水和电解质的补充(主要是钾、钠、钙),避免感染。
贫血可少量输血,给各种维生素。
就诊科室:肾内科 儿科
治疗费用:市三甲医院约(5000——10000元)
治 愈 率:40-60%
治疗周期:2-4月
治疗方法:药物治疗 对症治疗
1、患儿口渴严重时可提供少量冰块以减轻口渴。按医嘱限制液体的摄入。
2、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协助患儿便后清洗并擦干会阴部,避免使用碱性的肥皂洗澡。
3、保持口腔、皮肤清洁,鼓励卧床患儿深呼吸、咳嗽。
4、鼓励进食,改善患儿营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