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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那些年防不胜防的性病毒手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 发布人员: 网络 | 点击次数: 231
标签: 性病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而发生的常见性传播疾病,已经问世数百年了,目前在世界范围均有分布,是十分重要的性传播疾病;可以分为获得性梅毒、先天梅毒和妊娠梅毒等。...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而发生的常见性传播疾病,已经问世数百年了,目前在世界范围均有分布,是十分重要的性传播疾病;可以分为获得性梅毒、先天梅毒和妊娠梅毒等。梅毒治疗一定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梅毒治疗建议患者使用中药进行治疗,中药治梅毒治标治本,可以从根本上清除体内的梅毒螺旋体,从而达到治愈梅毒的目的。
什么是梅毒?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引起,患病后病程漫长,早期侵犯生殖器和皮肤,晚期侵犯全身各器官,并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病变几乎能累及全身各个脏器。梅毒通过性行为可以在人群中相互传播,并可以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危及下一代。极少数患者通过接吻、哺乳、接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而传染。在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患病人数是低的,但由于其病程长,危害性大,应予重视。[1]

“梅毒螺旋体”“苍白”亚种是一种螺旋状、具高行动力的革兰氏阴性菌。其他三种由相关“梅毒螺旋体”造成的人类疾病包括雅司病(雅司亚种)、品他(品他亚种)及非性病性梅毒(皮下亚种)和“苍白”亚型不同,这些病原不会造成神经性疾病。人类是“苍白”亚种唯一已知的天然宿主。在无宿主的情况下该病原仅能存活数天。这是因为该病原的基因组小(1.14MDa),无法编入必要的代谢路径以制造大多数的宏观营养素。其倍增时间较慢,超过30个小时。

引起梅毒的原因是什么?

梅毒侵入人体后,经过2-3周潜伏期(称第一潜伏期),即发生皮肤损害(典型损害为硬下疳)这是一期梅毒,发生皮肤损害后,机体产生抗体,从兔实验性梅毒的研究证明,梅毒初期的组织学特征是单核细胞侵润,在感染的第6天,即有淋巴细胞浸润,13天达高峰,随之巨噬细胞出现,病灶中浸润的淋巴细胞以T细胞为主,此时,梅毒螺旋体见于硬下疳中的上皮细胞间隙中,以及位于上皮细胞的内陷或吞噬体内,或成纤维细胞,浆细胞,小的毛细血管内皮细胞之间及淋巴管和局部淋巴结中。

性接触(30%)

这是梅毒病因来源的主要传染途径。未经治疗的梅毒病人在感染梅毒后的1年内传染性为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到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

胎盘感染(10%)

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一般认为梅毒的病因主要感染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病期超过4年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传染,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不良卫生习惯(20%)

梅毒的病因可以通过少数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受传染,如接吻、哺乳;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烟嘴等,也可传染。

血液感染(20%)

梅毒患者、潜伏梅毒及隐性梅毒血清具传染性,通过输血及共用针头可传染他人。

梅毒如何传染的?

一、男人梅毒患者好发于包皮系带、冠状沟、包皮、尿道、阴茎、肛门周围和阴囊。病初为淡红或污红色粟状大小赘生物,性质柔软,顶端稍尖,逐渐长大或增多。可发展成乳头状或囊状,基底稍宽或有带,表面有颗粒。肛门部常增大,状如菜花,表面湿润或有出血,颗粒间常积存有脓液,散发恶臭气味,搔抓后可继发感染。

二、梅毒传染率高低的决定原因主要取决于它的传播途径,人们只有了解了此病的传播途径,方能减少此病的得病人数。传播途径有母婴传染,非常多人问什么是梅毒的同时也非常惊叹婴儿梅毒的发生。直接性接触传染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据研究有2/3与梅毒患者有性接触的人可发生本病。病期平均3个半月时传染性最强,故性混乱者中最易感染本病。通常通过不洁性交,经受损的皮肤和粘膜感染。

三、间接物体传染可通过日常生活用品如内裤、浴盆、浴巾传染。如果女人穿着尼龙内裤,又不关注清洁外阴,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便容易发生,或发现其他感染所引起的的白带增多等情况时,局部的浸渍、潮湿便为乳头瘤病毒的接种,滋生繁衍提供了有利条件。用污染的手搔抓阴部或运用污染的毛巾也会引起梅毒的传染。

四、梅毒具备高度接触传染性。潜伏期长短不一,一般为3周~8个月,平均为3个月。有的患者,半年前有不洁性交,发现梅毒后,十分困惑,当大夫询问病史时,往往否认,其实,病毒局部潜伏可达8个月之久而不发病,当人体的抵抗力下降时,病毒大量繁殖。

梅毒如何治疗?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3~6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三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梅毒性心血管病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合并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先天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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