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假正式取消 计生法修正案已表决通过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3日 | 发布人员: 网络 | 点击次数: 235
昨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
昨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今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改,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张春生表示,此前我国采取的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不过,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晚婚假取消?专家:不存在
计生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改为合法生育的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或其他福利。这意味着晚婚假取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称,晚婚属婚姻法范畴,婚姻法第六条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因此目前还不存在取消晚婚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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